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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实验室安全  规章制度
  • 2021 09.23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及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原则,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三、实验室人员若因未尽职责或管理不当等工作失误而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依据本办法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四、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等,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可按照以下几类执行: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降低聘岗等级;责令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1、违反学院及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要求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准入制度、检查制度等)的;2、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或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未履行实验室安全职责的或不认真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的,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经劝说提醒无效的;3、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和报告上级领导,谎报、瞒
  • 2021 09.21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学院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第二条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一)实践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的组织工作。(二)各学院(部门)具体负责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内容的制定和宣传教育实施,组织师生参加学习、考核。(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学院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核拨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三条教育内容(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三)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第四条教育方式(一)分散自主学习;(二)集中教育培训;(三)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与考试。第五条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一)在线考试合格,取得实
  • 2021 09.14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安全,避免财产损失,确保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学院、部门、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服务等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普通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三条 学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构建由学院、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学院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科研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支持二级单位做好每年度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及日常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工作;组织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督促和支持隐患整改。学
  • 2021 09.14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障实验教学中师生的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从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实际出发,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进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一、领导小组1.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院党委书记副组长:教学副院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二级学院负责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校医务室、保卫处负责人2.职责分工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都是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单位主管为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熟知本预案内容并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二、应急原则:1、先救治,后处理。2、先制止,后教育。3、先处理,后报告。三、应急预案无论发生何种安全事故,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汇报,并根据情况向学院相关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电话报警。报警时,尽量快速讲明事故地点、发生事故的类型及原因、事故情况、受伤害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如
  • 2021 09.13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证学院实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反映我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学院各级领导、各部门都要重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在保证完成正常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前提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学院的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第二章 基本任务第五条 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在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领导下,实验室人员要各行其责,分工合作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要完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保证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第六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不断吸收科学技术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逐步增加设计型、综合型、创新型实验比例,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
  • 2019 05.14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
  • 2019 05.14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 高等学校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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