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6.11
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省委教育工委《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苏委教组〔2014〕98号)和《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苏组通〔201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将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坚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以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