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1.25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1〕47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检查工作(一)检查范围1. 2020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2. 2019年立项且未参加或未通过2020年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二)检查内容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三)检查要求1. 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将课题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学校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初审,并汇总填写《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重大、重点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