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1-12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6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1.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学校代码:1807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2.招生计划


3.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6〕2号)。


4.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普通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共计三门,分别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均由学校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内容自主命题。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各招生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要求及参考材料附后。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

2.考试地点: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考试费缴纳、考试安排等见考试通知,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b.naujsc.edu.cn/)查看考试通知。


5.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考生录取

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我校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不划定单科资格线,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政策性录取

凡2026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相关政策予以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四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由接收院校决定是否政策性录取。

2.获2024年、2025年、2026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江苏推荐参加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江苏推荐参加国赛获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6.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严格按规定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200-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 85780055、85780077 

监督电话:025-85780048

学校网址:https://www.naujs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naujsc.edu.cn/

学校官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招生咨询QQ号:3222825276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邮政编码:210023


8.附 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来源: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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