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审学院2、3号公寓改造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采购编号:JSTD-2025-035C
2、项目名称:金审学院2、3号公寓改造项目施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经费性质:自筹资金
5、最高限价:13719923.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7、采购需求:金审学院2、3号公寓改造项目施工,2号公寓改造的房间数是372间,3号公寓改造的房间数是239间(含4间样板间)。包括修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
8、施工工期:35日历天(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
9、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号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证书,且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②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半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3其他要求:
2.3.1投标人符合并提供下列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①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
⑤近三年内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⑥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⑦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443912426@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文件领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3)文件费用采用支付宝转账,转账请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金审公寓改造”,支付宝账户:13770573847,户名:张林华。付款后请将付款截图一并发至邮箱。。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行政楼T南302会议室(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行政楼T南302会议室(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半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可自行进行踏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勘察过程中,若发现改造工程清单发生漏项等问题请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勘察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3770331556
7、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578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C座1303室
联系方式:肖工,18351931778
邮编:211100
Email:144391242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8351931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