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5345

各学院:

为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类型

1.病假

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学校日常学习活动而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校医务室、县市级医院等证明)。

2.事假

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请事假,学生确因本人或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无法参加学校日常学习活动的,须经学院核实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二、请假程序

两周以内请假,须通过完美校园请销假系统完成;两周以上请假,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请假审批单》(见附件1)。除病假外,原则上请假不能超过一周。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辅导员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3.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辅导员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成后须将学生请假通过的截图交至学工办牛盛豪老师处备案。

4.请假两周以上,辅导员审批通过,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学院审批完成后,须交由学工办审批,完成后将请假审批单的复印件交由教务处备案。

三、销假程序

学生返校后,需要及时完成销假手续。

1.两周以内请假,须在完美校园请销假系统中按照流程进行销假。

2.两周以上请假,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销假审批单》(见附件1),辅导员审批完成后应告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并交由学工处备案。

四、规范请假行为

1.各学院应严格审批程序,对于学生的请假事由、请假天数、证明材料等信息严格审核。                  

2.非特殊紧急情况,学生请假须待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需要及时完成销假手续。

3.即日起,学工系统(含学生公寓)不再接受本通知规定以外的请假手续。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请销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共同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管理秩序。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请销假审批单.xlsx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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