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大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大操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大操场改造工程,包括人造草坪、运动场跑道、硅PU运动地坪、清除沥青路面、电气安装、智能化预埋及室外给水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大操场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大操场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所在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不同于存款证明)

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②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29月至2023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属事业单位等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投标人自20203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校运动场地改造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原件备查。高校是指大专及以上学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相关数据的,不得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①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声明;

 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声明;

 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声明;

 ⑤近三年内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声明。

 ⑥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没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 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没有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4-26 09:002023-5-7  17:00

获取方式:线上购买,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售后不退。请将以上资料汇同文件费转账截图(文件费转账至支付宝:13770573847。)发送至邮箱1443912426@qq.com,邮箱内容编辑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肖工18351931778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52214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递交至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5-22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号)。

七、其他

 7.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2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可自行进行踏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勘察过程中,若发现改造工程清单发生漏项等问题请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勘察联系人:高主任,电话13505116558

 7.5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网站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

 7.6工期:60日历天。

 7.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5-85780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301-305室(江宁开发区);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1835193177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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