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校内科研氛围,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以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基于我校学科和人才优势,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进行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研究内容由申报人依此自行确定。

二、课题类型

根据研究目标、选题价值和课题申报书质量,划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一)重点课题

在申报课题中择优遴选,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以及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层次性和创新性。

(二)一般课题

课题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以及本学科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结论具有新意和特色。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须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每人限报1项。每个课题主持人1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

为鼓励年轻教师参与科研活动,本次课题申报特别面向广大中青年教师。凡主持过厅级及以上课题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般课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仅申报重点课题,近两年内未按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

(二)申报和立项程序

各单位统一报送课题申报书,数量不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立项课题,准予立项,并核拨课题经费。

(三)立项数量

根据申报课题的数量和质量,拟立项重点课题不超过1项,一般课题不超过3

四、课题管理

(一)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经费资助

学校对每项重点课题给予10000元研究经费资助、对每项一般课题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课题所在单位应对课题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课题顺利完成。

(三)鉴定验收

课题鉴定验收和结题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实施。课题成果形式以论文为主,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重点课题应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普通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一般课题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一般课题如果在研究周期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追加认定为重点课题并追补7000元课题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与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同步进行,请申报人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 年度)》。

2各二级学院(部)于3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T402室乔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3702618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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