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校内科研氛围,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应聚焦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课题研究内容由申报人依此自行确定。

二、课题类型

根据研究目标、选题价值和课题申报书质量,划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一)重点课题

在申报课题中择优遴选,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本学科领域发展中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内容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层次性和创新性。

(二)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应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学科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结论具有新意和特色。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须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每人限报1项。每个课题主持人1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

为鼓励年轻教师参与科研活动,本次课题申报特别面向广大中青年教师。凡主持过厅级及以上课题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般课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仅申报重点课题,近两年内未按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

(二)申报和立项程序

各单位统一报送课题申请书,申报数量不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立项课题,准予立项,并核拨课题经费。

(三)立项数量

根据申报课题的数量和质量,拟立项重点课题不超过4项,一般课题不超过12项。

四、课题管理

(一)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经费资助

学校对每项重点课题给予10000元研究经费资助、对每项一般课题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课题所在单位应对课题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课题顺利完成。

(三)鉴定验收

课题的鉴定验收和结项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实施。课题成果形式以论文为主,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重点课题应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普通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一般课题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一般课题如果在研究周期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追加认定为重点课题并追补7000元课题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与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同步进行,请申报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2、各二级学院(部)于3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T402室乔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370261876@qq.com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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