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务﹝2019﹞ 120 号
关于做好2018、2019级学生复查
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8、2019级学生学籍信息将在9月底完成学年注册及学籍注册并上报学信平台,为了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核实2018级、2019级学生入学资格。包括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学籍档案、考生照片、身份证、专科毕业证等相关信息,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核实学生入学资格、是否冒名顶替;
2、核对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以备查,核对结果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4日前送顾雪萌老师处(T南101)。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