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校园内商业街门面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有意者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商业街门面经营权招租
二、各门面招标情况情及要求(见附表一)
三、合同基本条件:
1、本轮商业街门面房经营权承租经营期限为二年(快递经营期为半年),管理费按年支付,经营保证金一次性支付;
2、经营期内所有的装修投入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期满后自动终止,承包经营方无条件退出,可移动的物品在经营期满一周内无条件搬出,否则学院有权进行处理。
3、其他费用(水电费、垃圾费、POS机使用费等)自行承担。
4、不得转让经营权
三、投标经营人资格:
1、投标经营人应具备所投标项目对应的相关资质;
2、投标经营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经营人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到金审学院图书馆南4楼401室招标采购中心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85780069 13851688522),并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单间。
每名投标人原则上仅允许报名一个分标项目(限定项目允许最多报2个),且报名时必须明确分标号,一旦确定不得改动(改动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投标经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
3、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投标经营人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投标文件要求、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电话:
投标文件(内附报价单,报价单须列明所投的分标号及管理费,单位营业执照、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等)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7月5日下午15:30前递交至金审学院图书馆南4楼406室,投标文件一式叁份,逾期不受理,电 话:025-85780003 联系人:张老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本项目的中标方将与学院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合同。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19年6月24日
一、项目名称:商业街门面经营权招租
二、各门面招标情况情及要求(见附表一)
三、合同基本条件:
1、本轮商业街门面房经营权承租经营期限为二年(快递经营期为半年),管理费按年支付,经营保证金一次性支付;
2、经营期内所有的装修投入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期满后自动终止,承包经营方无条件退出,可移动的物品在经营期满一周内无条件搬出,否则学院有权进行处理。
3、其他费用(水电费、垃圾费、POS机使用费等)自行承担。
4、不得转让经营权
三、投标经营人资格:
1、投标经营人应具备所投标项目对应的相关资质;
2、投标经营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经营人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到金审学院图书馆南4楼401室招标采购中心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85780069 13851688522),并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单间。
每名投标人原则上仅允许报名一个分标项目(限定项目允许最多报2个),且报名时必须明确分标号,一旦确定不得改动(改动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投标经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
3、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投标经营人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投标文件要求、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电话:
投标文件(内附报价单,报价单须列明所投的分标号及管理费,单位营业执照、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等)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7月5日下午15:30前递交至金审学院图书馆南4楼406室,投标文件一式叁份,逾期不受理,电 话:025-85780003 联系人:张老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本项目的中标方将与学院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合同。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19年6月24日
附表一: | ||||||
各门面招标情况情及要求(见附表一) | ||||||
单位:元 | ||||||
分标号 | 门面序号 | 面积(㎡) | 现经营项目 | 允许经营范围 | 保底年资源占用及折旧费 | 经营保证金 |
1 | 101-102 | 50 | 眼镜店(眼镜、照相),文印店(打印、复印) | 眼镜(文印)或理发 | 80000 | 40000 |
2 | 103 | 25 | 理发店(理发、美容) | 理发或文印 | 48000 | 20000 |
3 | 104 | 25 | 理发店(理发、美容) | 理发或文印 | 48000 | 20000 |
4 | 105-106 | 50 | 零食店(定型小包装干货食品)水果店(鲜水果销售) | 不限 | 96000 | 40000 |
5 | 107-111 | 125 | 超市(日常生活用品等,禁售烟酒类商品) | 超市 | 250000 | 100000 |
6 | 112-115 | 100 | 超市(日常生活用品等,禁售烟酒类商品) | 超市 | 200000 | 80000 |
7 | 116 | 25 | 水果店(鲜水果销售) | 通讯营业厅 | 60000 | 20000 |
8 | 117-118 | 50 | 咖吧(奶茶、咖啡、水果类奶昔、冰沙、奶缇、甜品) | 不限 | 96000 | 40000 |
9 | 119 | 25 | 零食屋(定型小包装干货食品) | 不限 | 36000 | 20000 |
10 | 120 | 25 | 饮品(奶茶销售) | 不限 | 48000 | 20000 |
11 | 121 | 25 | 饮品(奶茶销售) | 不限 | 48000 | 20000 |
12 | 122 | 25 | 移动营业厅、电子维修(手机服务) | 通讯营业厅 | 60000 | 20000 |
13 | 101-104仓库 | / | 快递 | 快递 | 20000 | |
14 | 其他仓库 | / | 单间 | 不限 | 5000 | |
15 | 商业街二层 | 25 | 不限 | 面议 | 面议 | |
备注:1、水果店限2家,理发店限2家,超市限2家,营业厅限2家。2、仓库内严禁放置危险品、严禁住宿、严禁大功率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