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我校对毕业班学生实施体质健康测试及等级证书颁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浏览次数:8524文章来源: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南京地区普通高校实施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改革,改善大学生体育锻炼行为,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江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于2019年起在南京地区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我校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 实施对象

我校2019全体毕业班学生

二、 实施内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内容

三、 实施步骤

1. 测试工作。我校定于39日(周六)全天进行毕业生体质测试,因实习或身体原因影响到测试成绩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于316日(周六)进行补测。因先天性身体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我校体育组核准,可免于本次测试,不颁发等级证书。

2. 成绩统计。在完成所有测试后,将测试成绩、单项评分、测试总分、测试等级等信息与教务部门核实后,于325日进行全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并于331日前将测试成绩、证书等级等信息发送给江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3. 证书颁发。根据测试公示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60.0-89.9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测试成绩达到90.0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由我校校长签发,于6月底前完成颁发工作。

      此次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实施,是我院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首次实施,我们将立足我院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种体育资源,创新锻炼方法,增加锻炼时间,提升校园体育活跃度,浓郁文化氛围,发挥等级证书的杠杆作用,将这项工作持续而稳定的开展下去。

体育教研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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