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18〕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2018年度,省教育厅、省团委下达我校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7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3个。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初步确定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会计与审计学院3名、金融与经济学院2名、管理学院2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名、教师教育学院和艺术学院1名、国际商学院1名;评选推荐“先进班集体”名额为:会计与审计学院1个、金融与经济学院1个、管理学院1个、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个、教师教育学院和艺术学院1个、国际商学院1个。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已连续两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根据推荐的名单、评比要求审查,在本学院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报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校、院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请于3月28日前,将推荐省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概览表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T南101室(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本qq发学工处张丽老师)。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 金审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概览表
4. 金审学院省级先进集体推荐概览表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