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浏览次数:2543文章来源: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6号学生公寓二期、3号教学楼二个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仙大委备[2017]5号、宁仙大委备[2017]6号)。工程所需资金[非政府性资金:约8000万元]现已落实,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本工程招标前的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申请人若未被邀请,发标方不解释原因,投标资料恕不退还。

一、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招标工程概况(具体以正式标书为准):

1、二个项目名称:应天职业技术学院6号学生公寓二期、3号教学楼

    2、工程地点: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号学生公寓180日 ,3号教学楼250        

7、二个工程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8、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应天职业技术学院6号学生公寓二期总承包、3号教学楼施工总承包,详情见招标时标书中工程量清单。

    9、工程规模:6号学生公寓二期建筑面积:14220m²; 3号教学楼建筑面积22000 m²;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投标人申请人提交资料(包括不限于):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7)投标人介绍、项目负责人介绍,包括不限于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认证体系、工程奖项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

    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承诺书原件及本公告第四条相关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到南京仙林大道100号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图书馆T406递交上述资料,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报名时间为20171228日 至201814日(节假日不接待)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85780003 招标办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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