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第六稿)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研究课题组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二、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系统
三、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四、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结论标准
五、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标准
六、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办学条件指标测算方法
一、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1.设计特点
本指标体系以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系统为基本框架,并结合独立学院“优、民、独”特点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作了必要的调整。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着力体现“六个独立”要求,即“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文凭”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二是体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即明确独立学院定位为教学型大学,并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培养应用型人才;三是体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思想观念。
2.评估结论
独立学院教育工作的评估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3.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有1届(含)以上本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二、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系统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1.办学指导思想 | 1.1学院定位 | 1.1.1办学定位 1.1.2学院规划 |
1.2办学思路 | 1.2.1教育思想观念 1.2.2教学中心地位 | |
| 1.3办学各方职责 | 1.3.1申办方职责 1.3.2合作方职责 1.3.3董事会职责 |
2.师资队伍 |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 2.1.1生师比 2.1.2整体结构状态 |
| 2.2主讲教师 | 2.2.1主讲教师资格 2.2.2教师风范与教学水平 |
3.教学条件与利用 | 3.1教学基本设施 | 3.1.1校舍状况 3.1.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1.3图书馆状况 3.1.4运动场及体育设施 3.1.5校园网建设状况 |
| 3.2教学经费 | 3.2.1经费投入与核算 3.2.2四项经费 |
4.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 4.1专业 | 4.1.1专业结构与布局 4.1.2人才培养方案 |
三、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参考 权重 | 合 格 标 准 | 备 注 |
1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 1.1 学院定位 | 1.1.1办学定位 | 0.6
| 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适应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立教学型大学的类型定位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 [1]“学院规划”包括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 [2]“民办机制”是指独立学院主要不靠政府投入,其投入主要是合作方承担或者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收费。 [3]“申办方”是指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的普通本科高校,即独立学院所依托的母体学校。 [4]“优质教育资源”是指独立学院依托的母体学校所具有的优良教学传统和教学资源。 [5]“合作方”是指投资办学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它有合作能力的机构。 |
1.1.2学院规划 | 0.4 | 学院规划[1]体现学院的定位,各项建设规划基本合理,付诸实施 | |||
1.2 办学 思路 | 1.2.1教育思想观念 | 0.6
| 注重先进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与研究,较好地处理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的关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办学思路清晰,质量意识强 | ||
1.2.2教学中心地位 | 0.4 | 重视教学工作,教学中心地位基本确立,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 | |||
1.3 办学各方 职责 | 1.3.1申办方职责 | 0.3 | 采用民办机制[2]与模式独立办学,申办方[3]利用本校优质教育资源[4],并对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 | ||
1.3.2合作方职责 | 0.3 | 合作方[5]负责提供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 | |||
1.3.3董事会职责 | 0.4 | 实行董事会集体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依法办学,注意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宏观调控,尊重师生员工权益 | |||
2 师 资 队 伍
| 2.1 师资 队伍 数量 与结 构 | 2.1.1生师比 | 0.4 | 符合附表中合格的规定 | [6]“师资队伍”是指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由独立学院专职专任教师、母体学校委派教师、独立学院聘请的兼职教师构成。 [7]“专任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编制在独立学院或聘期两年(含)以上,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其中专职专任教师是指编制在独立学院的人员。 [8]“岗位资格”是指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新参加教学工作的人员须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2.1.2整体结构状态 | 0.6 | 师资队伍[6]结构比较合理,专任教师[7]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均占30%以上,专职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不低于的1/2 | |||
2.2 主讲教师 | 2.2.1主讲教师资格 | 0.5 | 符合岗位资格[8]的教师≥85%,具有正高、副高职称的教师的比例占主讲教师的30%以上 | ||
2.2.2教师风范与教学水平 | 0.5 | 教师履行岗位职责,从严执教,教书育人,教风优良;教学过程规范,教学水平较高,学生满意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参考 权重 | 合 格 标 准 | 备 注 |
3 教 学 条 件 与 利 用 | 3.1 教学基本设施 | 3.1.1校舍状况 | 0.2 | 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生均教学行政用房[9]、生均学生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数(个)达到附表的“合格”规定,其它各类功能教室、实验室、实习场所和附属用房面积及其内部设施,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 [9]“教学行政用房”,其中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绘图绘画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体操房等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用房包括学院行政办公用房、教师工作室、会堂等。运动场、游泳池不含在内,另行统计。 [1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单价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不含实验台、桌、空调等)。 [11]“图书”指纸质图书,电子图书不包括在内;业务类期刊杂志,按种类和年度装订成合订本,1本算1册。 [12]“四项经费”包括本专科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各项经费的具体内容为: 本专科生业务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费用,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 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研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外地差旅费。 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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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 0.3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所占比例和百名学生配备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均达到附表中的“合格”规定 | |||
3.1.3图书馆状况 | 0.2 | 生均年进书量[11](册)达到附表中的“合格”规定,管理手段较先进,图书馆使用效果较好 | |||
3.1.4运动场及体育设施 | 0.2 | 生均运动场面积≥3m2,设有体育专业的独立学院应有室内体育场所,设施基本齐全 | |||
3.1.5校园网建设状况 | 0.1 | 有建设规划,运行状况良好,并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作用 | |||
3.2 教学经费 | 3.2.1经费投入与核算 | 0.4 | 学院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各项教育教学业务费能够得到保障 | ||
3.2.2四项经费 | 0.6 | 生均四项经费[12]≥1000元,并逐年增长或持平,基本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参考 权重 | 合 格 标 准 | 备 注 |
4 专 业 建 设 与 教 学 改 革 | 4.1 专业 | 4.1.1专业结构与布局 | 0.5 | 在申办方的指导下,专业设置适应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市场的需求,专业的总体布局和结构符合学院的定位 | [13]“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学校关于本(专)科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规格、教学过程组织、教学任务安排等总体设计和实施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规格要求、修业年限、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安排以及必要的说明等。 [14]“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 [15]“实习和实践基地”须满足下列条件:具有稳定的场所,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内容,有稳定的教师和辅助人员队伍,有科研和技术生产活动,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习项目。 [16]“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
4.1.2人才培养方案 | 0.5 | 人才培养方案[13]科学、规范,能体现以应用型为主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培养模式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体系结构有利于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培养方案执行,且执行情况较好 | |||
4.2 课程 | 4.2.1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 | 0.4 | 有总体思路、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执行状况较好,重视教学内容改革,有成效 | ||
4.2.2教材建设与选用 | 0.3 | 有教材选用原则,主干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并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 |||
4.2.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 0.3 | 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有一定成效;多媒体授课[14]有一定使用面,且效果较好 | |||
4.3 实践 教学 | 4.3.1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 0.4 | 体系设计较科学,注意内容更新,强调动手能力培养,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 ||
4.3.2实验、实习和实训 | 0.6 | 时间有保证,措施得力,效果较好;校内外实习和实践基地[15]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并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16]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参考 权重 | 合 格 标 准 | 备 注 |
5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 5.1 管理 队伍 | 5.1.1组织机构与人员素质 | 0.6 | 有相对独立和比较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管理队伍稳定,结构基本合理,人员素质较高,工作有成效 | [17]“研究与实践成果”是指教育教学管理调研、咨询报告、重大改革成果、论文、专著等。 [18]“教学文件”包括学院转发的教育部或教育厅的教学文件、学院自行制定的教学文件(含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表、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19]“教学档案”是指在本科教学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声像等信息资料。其内容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等。 [20]“主要教学环节”指理论教学(如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如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两个方面,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编制、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制定、备课(含教研室集体备课)、教案编写、作业布置与阅改、课后辅导答疑、考试命题、阅卷评分与试卷分析、实习和实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答辩等环节。 |
5.1.2管理研究与实践成果 | 0.4 | 针对独立学院自身特点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并有一定数量的研究与实践成果[17] | |||
5.2 教学质量 控制 | 5.2.1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 0.4 | 教学文件[18]齐备,教学档案[19]完整,规章制度(其中包括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较为严格,效果明显 | ||
5.2.2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 | 0.6 | 各主要教学环节[20]质量标准比较完善、合理;教学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活动正常,并注意发挥教学评估的反馈与改进作用,效果较好(对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质量有监控措施) | |||
5.3 学生管理 | 5.3.1学风建设与学生管理 | 0.4 | 学风建设措施比较得力,学生管理工作体系比较完整,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并有效实施;有贫困生资助计划和配套措施 | ||
5.3.2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 0.3 | 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良好 | |||
5.3.3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的管理 |
0.3 | 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比较丰富,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效果较好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参考 权重 | 合 格 标 准 | 备 注 |
6 教 学 效 果 | 6.1 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 6.1.1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水平 | 0.6 | 达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 [21]“体质健康标准”是指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发的教体艺[2002] 12号文件提出的《学生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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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 0.4 | 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研究和实践成果 | |||
6.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 6.2.1论文(设计)选题及质量 | 1.0 | 选题理论联系实际,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论文(设计)规范,完成质量较好 | ||
6.3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 6.3.1学生思想道德与文化素质 | 0.6 | 要求明确,措施得力,学生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文化素质较高 | ||
6.3.2学生心理素质 | 0.4 | 学校重视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工作,学生普遍具有较健康的心理素质 | |||
6.4 体育 | 6.4.1群体活动与学生体质状况 | 1.0 | 学院重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学生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1]合格率≥95% | ||
6.5 社会 声誉 | 6.5.1招生 | 0.5 | 独立进行招生,招生行为规范,招生计划完成较好 | ||
6.5.2社会评价 | 0.5 | 实习单位、用人单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反映较好,社会对学院评价较好 | |||
6.6 就业 | 6.6.1就业情况 | 1.0 | 就业指导工作措施得力,效果较好,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60% | ||
改革与创新点 | 注:改革与创新点可以体现在:治校方略及办学思路,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教育模式及人才培养,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 |
四、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结论标准
本评估指标体系有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12项,一般指标7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估标准仅给出合格等级,低于合格等级的为“不合格”。
独立学院的综合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合格”标准为:二级指标评为“不合格”的≤4项(其中重要指标评为“不合格”的≤2项)。
五、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标准(附表)
学校类别指标 | 综合、师范、 民族 院校 | 工科、农、 林 院校 | 语文、财经 政法 院校 | 医学 院校 | 体育 院校 | 艺术 院校 |
生师比 | 18 | 18 | 18 | 16 | 11 | 11 |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平方米/生) | 14 | 16 | 9 | 16 | 22 | 18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值(元/生) | 5000 | 5000 | 3000 | 5000 | 4000 | 4000 |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生均宿舍面积 (平方米/生) | 6.5 | 6.5 | 6.5 | 6.5 | 6.5 | 6.5 |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台)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个) | 7 | 7 | 7 | 7 | 7 | 7 |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生均年进书量(册) | 4 | 3 | 4 | 3 | 3 | 4 |
注:摘自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
六、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办学条件指标测算方法
[1]全日制在校生数=本科生数+专科生数
[2]生师比=全日制在校生数/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不足一年的外聘教师数×0.5)
[3]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100%
[4]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5]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全日制在校生数
[6]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7]生均学生宿舍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8]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9]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10]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
[11]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全日制在校生数
※ 电子类图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均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