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苏教人﹝2017﹞15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各地各高校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教学成果奖分评委会评选、总评委会审议、公示、省教育厅审定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共评选出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934项,其中特等奖90项、一等奖279项、二等奖565项,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巩固和完善获奖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在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中再创佳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教学导向,积极组织获奖教学成果的推广交流工作。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力度,力争取得更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学成果,努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新的提升,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