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印章管理规定》(南审金审﹝2017﹞7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通知如下:

    一、印章管理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印章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校级印章,用印单位或个人需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并按程序办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监印人员用章。使用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印章,用印单位或个人需填写《二级学院(部)、部门印章使用审批单》,由二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监印人员方可用章。

    二、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印章仅用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处理公务,向学校领导呈交的请示报告,与校内各单位及校外对口单位联系业务工作的函件、证明等。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公章均不得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协议,不得对外使用在证明性的文书上。如需对外使用在请示、报告上,需要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

    三、学校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全校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废止,负责学校印章的使用管理。对违规刻制和使用学校印章或遗失印章者,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依法惩处。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