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关于金审学院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9-06浏览次数:1686

 金审学院体育看台商业街商铺,现向社会公开招租,接受企业和个人报名。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目前在校学生、教职工8000多人,校园内现有一层共21间商铺,每间约25平方。

二、 商铺基本条件

商铺有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水,提供基本物业管理。装修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学院制定统一装修标准(另定),在承租结束后,无条件无偿归学院所有。

三、 经营期限和范围

1、根据经营业态和装修情况,双方议定1-3年经营期限。

2、经营范围详见表格:自行申报,由学院审核,取决权归学院所有。

门面位置

门牌号

参考

面积

投标保证金

(万)

根据商业业态竞标底价(万/25㎡)

招标经营项目

1

一层

101

25

1

3

眼镜店

2

一层

102

25

1

3

文印室

3

一层

103

25

1

3

理发店

4

一层

104

25

1

3

理发店

5

一层

105

25

1

3

干货

6

一层

106

25

1

4

水果店

7

一层

107-111

125

10

5

超市

8

一层

112-115

100

10

5

超市

9

一层

116

25

1

4

水果店

10

一层

117-118

25

1

4

饮品

11

一层

119

25

1

3

零食店

12

一层

120

25

1

4

饮品

13

一层

121

25

1

4

饮品

 

四、招租要求

1、经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执照;个体经营者需具有以本人注册的有效期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中需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3、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及安全责任事件。

4、承诺所经营的服务价格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周边商家同类服务的价格。

5、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与经营能力,具有独立承担风险能力。

6、有意竞争者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

7、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现场勘察:自行勘察。

9、投标人在报名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若中标自动转为经营保证金,未中标,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利息)。

五、竞租规则

1、意向经营单位实地考察了解标的物基本情况后,进入报名、招租阶段,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经营单位不得对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2、本次招租采用竞价、协议两种招租方式结合进行,经公开报名投标。

3、各意向经营单位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     

①、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②、被确定为标中人后,放弃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缴纳所须缴纳全部款项的。

③、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信用”的原则。

六、声明

1、本次招租标的仅为门面租赁权,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得利用租赁门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结构、面积、质量及水、电、消防设施均以展示现状为准,校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经营单位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校方无关。

3、各意向经营单位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规则所示内容。

4、店铺装修由经营单位自行设计装修,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装修、改造方案须书面报校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必须接受校方的监管。装修完成后,须报有关部门验收。经营单位须按照校方设计的方案统一装修门头,费用由经营单位承担。

5、经营单位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6、经营单位应按校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区域商品经营。如有违反,则终止合同。

7、租赁期满后,校方将出租的店面收回进行重新招租,若经营单位没有中标续租时商店内外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校方所有,原经营单位装修费用校方不予补偿。

8、经营单位不得转包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租期未满中途毁约,经营单位全额扣除经营保证金。

9、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校方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允许经营以下行业:餐饮、网吧、卡拉OK以及有明显事故隐患的项目,不得经营有特殊异味、污染项目,不得从事高耗电、耗水的行业和会产生噪音、废水、废气、污物、烟尘等可能干扰和影响邻店生意及学生学习生活的项目。

10、经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除缴纳经营管理费外,尚需缴纳经营保证金,用于经营单位责任所造成经济损失和相关突发事件的费用,否则视为弃权。

11、经营单位消耗的水电费按季度抄收,电费1/度,水费3.5/度。

12、经营单位尚需缴纳垃圾清运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依据。

13、因政府原因、检修需要或自然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未尽事宜按校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七、承租书内容

1、承租项目报价、门牌号、面积和价格,报价根据自身经营范围、业绩、前景进行选择和报价。

2、承租单位的简介、资质、信誉、业绩等。

3、服务质量及服务承诺。

4、承租项目必须由经营单位自行投标,不得委托他人投标。

5、相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6、一个单位或者一个自然人只能报一个标项。

八、承租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承租文件要确保真实、正确,经打印整理装订成册。由承租单位盖章,法定代表签字(印章)。装订密封后(封口加盖承租单位印章),按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

九、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17711日——2017714日下午4点前。

2、投标地点: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后勤管理办公室(图书馆南219室)。电话:025-85780150  联系人:曹老师

 

                                       后勤管理办公室

                                       2017年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