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824

各党总支:

为规范和顺利完成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对象

我校2021届毕业生党员。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方式

按上级要求,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转移:

(一)两种情况

1.党组织关系转往江苏省内单位

转往江苏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部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转移,不再提供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

2.党组织关系转往江苏省外单位

转往江苏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通过纸质介绍信进行转移。

(二)组织关系转移

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在毕业前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同时,各支部要做好12月份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前两个季度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三、具体步骤

1.填写登记名单。各学生党支部按表格要求,填写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名单(包括转往省内单位、省外单位、其他高校三张表,见附件1抬头写法一定要规范、准确,具体可参考附件4)。要涵盖全部毕业生党员,所填去向单位及其组织系抬头等信息要符合规定,准确。接收单位的抬头和具体支部名称请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电话确认后填写上报审核!

2.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转接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2)。提前跟毕业生党员电话联系,确认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具体信息,以便准确填写登记表。

3.签订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签完可请学生通过拍照等形式发至各学生支部,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仔细阅读后由党员签名,请各党支部把有签名《须知》以及《承诺书》上联收齐统一交至所在党总支存档。

4.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及时转出。可随同本人人事档案转移到所挂靠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也可转到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名单(电子稿)请于2020610前发党委办公室,纸质名单(盖党总支章)交至党委办公室(图书馆南楼303)。

6.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回执寄到所在院系党支部,由支部收齐后统一上交党委办公室并粘贴到回执留存联,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按规定落实落地。

四、工作要求

1.党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高效有序、准确无误。

2.各党总支以为毕业生党员讲授最后一堂党课、开展最后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形式,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讲清讲明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和注意事项;要求毕业生党员在新的工作、学习领域继续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好一面旗帜,争做行业好手。

3.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认真梳理毕业生的党员材料、申请入党和培养考察材料,确保其材料无遗漏、无缺失。正式党员的材料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中,预备党员的材料贴好封条、加盖过骑缝章后交学生本人,各党总支做好签收,并留存签收表格。

4.各党总支要切实关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落实情况。系统内转移未完成接收的,应主动与接收单位联系;介绍信未收到回执的,要及时与毕业生党员联系,督促其尽快邮寄或传真或拍照,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位。

5.各党总支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编入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各党总支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联系人:黄鹂;联系电话:85780083

 

附件1-4.rar

附件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附件3: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承诺书”

附件4:常见就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