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4-22浏览次数:67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更好地调动全院师生参与新闻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将《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已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1422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20214月修订)

 

为更好地调动全院师生参与新闻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宣传工作责任人。

(二)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各单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要求,确定专人从事宣传工作。各部门确定1名人员、各学院至少确定2名人员(其中1名为党员教师、1名为辅导员)担任通讯员,且每个学院至少推荐5名同学参与学院新媒体建设,并将名单于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报党委办公室。学院党委将创造条件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以提高通讯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

(三)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通讯员要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主动收集各类信息,将本单位优秀的做法、经验等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给党委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提供能够反映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动态、教育教学改革阶段成果和人才培养创新举措的文稿。

二、宣传工作考核

(一)对内宣传

在校园网主页新闻、官方微信头条刊登的消息,每篇计10分,在校园网各业务类页面刊登的新闻、官方微信非头条刊登的消息,每篇记5分。校园网新闻与官方微信可一稿多投。各二级学院、综合办、教务办、学工办每学期被采用稿件不少于10篇(以当年目标责任书为准),基础部、其他部门每学期被采用稿件不少于5篇,缺一篇10。考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对外宣传

对外宣传分为一类国家级媒体、二类省市级重点媒体、三类省级一般和市级媒体,各二级学院、综合办、教务办、学工办每年被采用稿件不少于3篇(以当年目标责任书为准),缺一篇20。考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类别

媒体名称

加分细则

一类

国家级

人民日报、新华社(含内参)、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总网等

1.    报纸、电视刊登每篇(次)加100分。

2.    在央媒的总网、客户端全国频道发稿,每篇(次)加80分。

3.    在央媒的网站、客户端江苏频道发稿,每篇(次)加60分。

二类

省市级重点

新华日报、学习强国江苏平台、交汇点、南京日报、江苏电视台、中国江苏网等

在省市级重点媒体刊登、播出的信息,每篇(次)计60分。

三类

省级一般和市级

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紫牛新闻、紫金山新闻、江苏教育报、金陵晚报等

在省级一般和市级媒体刊登、播出的信息,每篇(次)计30分。

三、评比表彰

(一)每月25日,学院将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通报。

(二)每年年底,学院根据各单位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评选表彰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参照《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每学期对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加分。

四、宣传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